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7年度一般项目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一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建议截止日期不早于2019年12月31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及选题
1.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2. 选题:
(1)本次一般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外籍和港澳台老师可作为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一般项目的申报,各单位需提前将名单和人事处出具该教师在编在岗的人事证明报到创新创业研究院,获得外籍人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没有年龄及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同一申请者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
(5)连续2年(本次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即2015、2016年连续两次申请项目未获资助,暂停2017年申请资格;
四、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请有意申报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 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点击“项目申报”中项目类别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自筹项目”的“下载申请书”,并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
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在安装目录下的 2017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doc等三个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正常填写;下次启用时请直接打开WORD文件进行填写,不需要重新安装,如果在同一目录下重新安装会覆盖您已经填写的申请书内容;使用电子申请书时,必须打开Word的宏功能,操作方法请查看安装目录下的文档:简要操作说明.doc;
3.2017年2月20日前将申请书发送至yczhuo@stu.edu.cn进行形式审核;
4.2017年3月1日前将合格的(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交到科研处,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须保证和签字的纸质件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5.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 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联系人:黄玉梅 卓燕淳
联系电话:86502563
科研处
2017.1.6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doc
附件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4:关于2017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的常见问题.doc